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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技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方案

来源: 党政办 崔吉瑞   发布时间: 2022-12-10 10:02:00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2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宿州市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审批情况
       经宿州市人社局审批,我院2022年可使用空缺岗位如下:
专技职务层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批准使用空余数 0 21 26
 
       二、参评方式
       根据宿州市人社局文件,2022年度技工院校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审。请参评人员认真学习网上申报、参评流程及操作方法,个人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等操作。因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上传材料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的,学院不承担责任。个人除进行网上操作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书面申请
       凡符合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自愿申报参加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应于2022年11月23日12:00时前将书面“申请书”递交到办公室,并承诺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申请书”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相关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见安徽省人社厅2018年12月28日印发的《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秘〔2018〕438号)。
       2.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应按照《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秘〔2018〕438号)所列各项条件准备材料,于2022年12月1日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党政办公室,以便于学院评审推荐小组审核;申报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参评。
       三、考评推荐办法
       考评推荐办法按学院研究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1.按照《教师申报职称量化考评计分表》,对照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考评打分。本项满分100分,最终得分按90%计入考评总分。
教师申报职称量化考评计分表
              申报人:
要素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得分 备注
学历
资历
10分
学历
4分
□专科及高级工2分 □本科、预备技师及以上4分     教龄、职龄按年头计。
教龄
3分
任教以来每年0.5分    
职龄
3分
任现职以来每年0.5分    
管理
10分
类别  班主任       每年1分 学部副主任、教研组长、科室兼职人员每年1分 科室副职以上干部
每年1.5分
    任现职以来,以最高计,类别不重复
教学
35
工作量
10分
周课时8节
及以上2分
周课时8节
以下1.5分
    1.课时按学期计算,每周8节正课为满工作量;
2.参加国培、省培、经学院同意派出人员(当学期满三个月)、行政干部周课时4节及以上者,均以满工作量计;
3.公开课每学期以最高档计一次;
4.本栏所指为任现职以来;
5.每学期听课15节为满分。
公开课
5分
院级每次1.5分 系部级每次0.5分    
教学常规材料
15分
教案10分,计划5分,总结5分,听课记录5分    
评教
5分
优秀或前30%
每学期2分
良好或中间50%
每学期1分
一般或后20%
每学期0.5分
   
考核
5分
年度
考核
优秀每年1分 合格每年0.5分    
教研
32分
发表论文(期刊)5分 CN(国家级)
3分
CN(省级)
2分
    1.发表或获奖论文,每年限2篇,以最高档计分;
2.发表及获奖论文须符合职评文件要求才予认定;
3.学院安排的活动、指导学生获奖是指经学院研究安排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人社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每项活动每年以最高档记一次。
4.精品课程或科研课题,以结题为准。
5.本栏所指为任现职以来。
获奖论文(教育行政部门)
5分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3分 国家级二等奖
每篇2分
国家级三等奖
每篇1分
   
省级一等奖
每篇2分
省级二等奖
每篇1.5分
省级三等奖
每篇1分
   
市级一等奖
每篇1.5分
市级二等奖
每篇1分
市级三等奖
每篇0.5分
   
精品课程或项目建设科研课题5分 省级牵头8分、成员4分 市级牵头4分,成员2分 院级牵头2分,成员1分    
参编
教材
5分
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4万字以上
4分
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4万字以下
2分
认定院本教材
1分
   
人社、教育门和学院安排的活动、指导学生获奖
5分
国家级一等奖每次4分 国家级二等奖
每次3.5分
国家级三等奖
每次3分
   
省级一等奖
每次3分
省级二等奖
每次2.5分
省级三等奖
每次2分
   
市级一等奖
每次2分
市级二等奖
每次1.5分
市级三等奖
每次1分
   
专业或学科带头人、教坛之星、骨干教师
5分
□ 省级5分 □ 市级3分 □ 院级1分    
双师型教师
2分
2分      
荣誉
8分
国家级
表彰
政府每次10分 部委每次7分     1.任现职以来,同一年同一类表彰按最高计;
2.表彰类别应与职评文件及补充细则所列一致;
3.须经学院研究推荐的表彰方予认可。
省级
表彰
省政府每次7分 省部门每次5分    
市级
表彰
市政府每次5分 市部门每次3分    
院级
表彰
院级每次1分    
合计      
 
       2.参评教师进行工作述职,由审核考评工作小组进行量化打分,取平均分为述职最终得分。本项满分100分,最终得分按10%计入考评总分。
       参评人员述职评分表
评分要素 参考标准 本项得分
内容(70分) 真实反映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的突出表现,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  
形式(30分) 思路清晰、完整,表达简洁流畅,语言规范得体。  
 
       3.参评人最终得分=量化考核得分×90%+个人述职得分×10%。学院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评人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人社部门每年度批准使用的各岗位空余数范围内,推荐上报参评人选。
职评人员考核分数汇总表
序号 姓名 量化考核得分
(以90%计入最终得分)
述职得分
(以10%计入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排名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导向,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品格,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将师德师风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首位,科学公正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审核考评工作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审核考评工作组对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考评。审核考评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管理责任制,工作组成员对审核考评结果负直接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2.坚持评审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和审核考评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秘〔2018〕438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宿州市2022年度技工院院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和学院职称考核评审办法操作实施。客观、公正地衡量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评审推荐人选。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材料不齐全或材料有异议、真实性有待确定人员,宁缺毋滥。
       3.规范评审程序,保障公开透明
本年度职称评审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报送的程序进行。我院在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通过学院公示栏等渠道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全方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保障教师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加强业务管理,强化服务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整理上报,各有关职能科室、教务处应按《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秘〔2018〕438号)规定,为参评教师提供真实、完整、规范的能力、业绩、教科研等证明材料。
       5.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
       ⑴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和审核考核工作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评审推荐职责。不得在评审过程中跑风漏气,不得提前泄露材料赋分情况、测评打分情况、评审结果等事项;不得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之机,接受参评人员赠送的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不得应邀参与参评人员安排的宴请;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打击压制参评人员;在其本人或其亲属申报参评时,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对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搞不正当活动、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领导小组成员、审核考评工作组成员资格,当年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学院各类评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⑵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和参评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根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⑶学院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部门及个人,学院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对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参评及评审推荐工作的举报投诉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得捏造事实、无事生非。对反映不实、道听途说、无凭无据的,不予受理。对有意扰乱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31151  0557-3931131


附件1:
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敬峰
       副组长:许健、沈体勇、孙涛、丁浩
       成  员:周茂盛、魏明真、赵翠萍、李传农、崔吉瑞、赵芳、陈华
       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和院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周茂盛兼任办公室主任,崔吉瑞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考评工作组
 
       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考评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敬峰
       副组长:沈体勇
       成  员:周茂盛、赵翠萍、崔吉瑞、陈华、李宁、纵念芳
       审核考评工作组按照应按照《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秘〔2018〕438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宿州市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参评教师进行考评,并将结果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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