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我院学生处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各班学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学习。
学生处安排各班班主任老师进行授课,从治安管理处罚法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运用大量的真实案例,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地讲解。
班主任们重点强调以下两点:
一、学会自律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二、学会自护
同学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本次学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全院学生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理解,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灵活用法,为学院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